校友服务
补办毕业证明书、学位证明书事宜流程
1、到学校档案馆(办公楼A511)开具学历(学位)证明,同时复印录检表及成绩单,并加盖档案馆公章;
2、凭学历(学位)证明,到河北日报社刊登丢失声明;
3、携带刊登丢失证明的报纸、录检表复印件、成绩单复印件、两张小二寸蓝底照片,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中心(办公楼B204)办理相关手续。
备注:
非本人前来办理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,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的书面委托书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当事人电子版照片(与纸质照片一致)。
咨询电话:0311-81668142。
